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的
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
举办《第七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》的通知
中妇幼便函〔〕号各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会员单位:
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妇幼保健协会(优生优育协会):
各级妇幼保健机构:
中国妇幼保健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自年以来,坚持每年一次,连续成功举办了6届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》。目前,该论坛已成为全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同仁共同总结分享、互相交流妇幼卫生改革经验和成果的品牌平台。
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,更好地调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展示多年来妇幼保健工作的改革创新成果,协会定于年11月16-18日,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《第七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》。本次论坛将分为主论坛和21个分论坛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及支持单位主办单位:中国妇幼保健协会
支持单位: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司
世界卫生组织
联合国人口基金
联合国儿童基金会
国际救助儿童会
二、承办单位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云南省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协会
云南省妇幼保健院
昆明市妇幼保健院
三、协办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各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
四、会议时间及地点(一)会议时间:年11月16-18日,11月15日全天报到
(二)会议地点:昆明国际会展中心
(三)报到及住宿地点:昆明花之城豪生国际大酒店(昆明市空港经济区金瓦路号花之城电话-)
五、参会人员(一)各级卫生计生委(厅、局)领导、妇幼(妇社)处长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妇幼保健协会(优生优育协会)领导,各级妇幼保健机构,妇产科、医院行政领导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,综合医疗机构中从事妇产科、儿科、眼科的行政领导和业务人员;
(二)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的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会员单位及会员;
(三)世界卫生组织、联合国人口基金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国际救助儿童会驻华代表,美国、英国等妇产科、儿科领域专家。
六、会议日程及主要内容(一)开幕式(11月16日上午8:30)
1.云南省卫生计生委领导致辞;
2.国际组织代表致辞;
3.中国妇幼保健协会领导致辞;
4.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致辞。
(二)主论坛:主旨演讲(11月16日上午9:30)
1.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领导;
2.国际组织代表;
3.专家代表。
(三)分论坛主题(11月16日下午-18日结束)
1.提高产科质量,保障母婴安康分论坛;
2.儿童早期发展论坛;
3.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与妇幼健康分论坛;
4.妇幼保健院整体规划建设的方法与步骤分论坛;
5.大健康战略下的妇幼健康发展机遇分论坛;
6.新形势下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分论坛;
7.推广产科管理服务新模式示范项目国际交流分论坛;
8.青年学者分论坛;
9.精准医学与出生缺陷防控分论坛;
10.妇幼健康教育新策略分论坛;
11.通讯员交流表彰分论坛;
12.孕妇学校工作经验交流分论坛;
13.妇科肿瘤防治新理念分论坛;
14.妇科内分泌热点探讨分论坛;
15.妇幼微创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全国妇科微创分论坛;
16.妇幼微创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全国小儿微创分论坛
17.儿童眼保健分论坛;
18.围产营养代谢性疾病管理新进展高层分论坛;
19.儿童听力保健分论坛;
20.新生儿皮肤护理指导原则培训分论坛;
21.移动时代,资本与妇幼健康分论坛。
七、其他事项(一)参加会议人员请将回执于年11月4日前发至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系人邮箱;参会回执中务必注明参加分论坛的名称。
(二)费用标准
1.会务费元/人,会员单位会务费元/人(含会场费、资料费)。费用报到时缴纳并即时开具发票;
2.注册后,会前银行转帐缴纳会务费可优惠元/人(请注明用途:年会会务费),会务费请汇入以下账户:
开户名:中国妇幼保健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北京万泉河支行
账号:
(三)会务组为提交回执者统一安排食宿。交通、住宿费用自理,住宿标准(标间元/间,单间元/间)请在回执中填写,住宿宾馆按回执时间安排。如无回执,请自行安排食宿;
(四)《第七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》分论坛通知由牵头单位负责下发。(通知可扫描专治白癜风的专科医院北京看白癜风哪家医院好